对于寻求庇护者和难民的保护政策

国际立法: 关于欧盟对难民的政治庇护要求及规定的确定公约(条款号 2003/343) 通常被称为“都柏林公约”,它是一条关于庇护权利的多边国际条约。该条约于1990年签署,但自1997年开始运营。这项条约的主要目的是阻止寻求庇护者在多个国家申请难民身份(这被称为避难权采购),并详述在不同国家之间运送的难民数量。日内瓦公约是都柏林公约的要点之一。它制定了寻求庇护者可以成为难民的标准。此外,它还包含了决定该身份结束的因素,其内容为:

  • - 难民回到他的国家;
  • - 难民成为另一个国家的公民;
  • - 难民国家停止迫害。
第三十二条关于禁止驱逐难民的规定

保护要求: 关于保护的决定是由国家庇护体系,如英国的NASS(国家庇护支援服务)和意大利的commissioni territoriali(领土委员会)决定的,这些机构有权决定哪些申请人有需要获得帮助、关心和保护。在任何情况下,外侨都必须:

  • - 填写一份申请表,写明所提要求的所有动机;
  • - 持有护照的复印件;
  • - 提交所有能够证明需要保护的文件。
如果寻求庇护者被判定为不需要国际保护,他就可以被遣返回他的祖国。

外国人在欧盟及意大利立法中的状态

根据意大利立法,除了欧盟协议外,博西-菲尼法律也是有约束力的。本法基于:

  • - 移民需要拥有正规的permesso di soggiorno(居留),这是一个允许移民在意大利停留一段时期并可以表明该移民有一份常规工作的文件:移民的进入和停留许可受到工作的影响(永久合同的移民有为期两年的居留,临时合同的移民有为期一年的居留);
  • - 对于那些不正规移民的人(没有身份证和居留)则立即驱逐。他们被带到临时的停留中心,以便被确认然后被拒收;
  • - 失业移民的居留的持续时间从12个月被减少到6个月。

工作

如果一名移民想要找到一份工作,他可以在就业中心申请,这些工作中心是组织机构或私营公司,他们可以让信息访问更便捷、更实用。许多就业中心为移民提供支持帮助,目的是为了让他们找到工作,并完成所需的文件。意大利法律确立了相互原则,这意味着移民只能够创建意大利人可以在自己的国家创建的私营企业。

非法移民的身份

法案第94条(2009年7月2日)证明非法移民是犯罪的一种。在我们的制度中,非法移民被认为是一种刑事犯罪,可以通过罚款或驱逐来惩罚。这项法律受到了批评,因为它违背了宪法在我们的制度基础上所宣称的“平等”。最近,Minniti的法令在前一项立法中引入了两大消息:

  • - CPR“Centri Per il Rimpatrio”(遣返中心)的数量有所改善;
  • - 针对那些由于请求被拒绝而投诉的人,废除了第二等级的判决。